舟山市聚焦“三强”激发海岛乡村振兴新动能
为加快推进省委三个“一号工程”和省厅新时代“369”行动在舟山农业农村领域落实落地,我市不断完善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体系,加快健全农办日常办事机构,实现市、县两级实现党委农办日常办事机构设置全覆盖,进一步凝聚海岛乡村振兴工作合力。
一是强机构优队伍确保“有人”办事。坚持把做好“三农”工作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全面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清单,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调研、亲自谋划“三农”工作。完善党委农办日常办事机构设置,普陀区、嵊泗县于今年4月、8月先后设立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科,实现市、县区两级党委农办日常办事机构设置全覆盖。深入实施“红色根脉”强基工程,创成3个省级示范乡镇(街道)、24个示范村(社区)。“双述双评双比”覆盖全市所有村社“两委”班子和2887名村社干部,通过倒排通报后进党组织、调整村社“一肩挑”干部、开展村党组织书记“头雁”系列专题培训、培育选树优秀村干部等夯实基层党建基础。
二是强保障建平台确保“有钱”办事。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安排市级乡村振兴专项(农业农村)9450万元,同比增加11.4%。加大乡村振兴领域金融支持,全市涉农贷款余额1010亿元,同比增长14.2%。组建市农业发展公司,做大做强设施农业招引平台,推出3000余亩共10个地块开展设施蔬菜等现代项目招商。抓好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执行力度,省级以上转移支付资金执行进度领跑全省,市级专项资金执行率快于序时进度十个百分点。全市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占比8%,超额完成年度6%目标。
三是强统筹树标杆确保“争先”办事。坚持提前谋划,主动推进,以点带面推动“三农”工作,市委市政府制定印发高质量推进海岛乡村全面振兴实施意见、深化新时代“千万工程”全面打造乡村振兴海岛样板“百里海乡画廊”、农业双强等政策文件。出台专项考核办法,明确年度任务分解,7大方面123项指标全部分解落实到部门,统筹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以“千万工程”实施20周年为契机,联动新华社等主流媒体,全面总结宣传20年来舟山渔农村发生的蝶变。全力打造海岛乡村振兴“金名片”,普陀区入选全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嵊泗县入选全省首批“城乡提升”工程试点,定海区“深化‘千万工程’,建设‘东海百里文廊’”“健全海岛共富养老服务体系”两项工作获省领导批示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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