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一图读懂乡村振兴促进法

时间:2023-09-17 来源:晋中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乡村振兴促进法涵盖了产业发展、人才支撑、文化繁荣、生态文明建设、乡村组织建设等多个领域,从法律层面保障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得到落实。

  5501cb91de28452ab227dba1a9a41076.jpg

  97d57c96828f******70565c2b4e3b973.jpg

  e7ba53fbb9c64e3187a8f0481cc17f9f.jpg

  892f5e3724c54a60943d07a39ae2d28d.jpg

  18f561d6690a418c9d7980b951c9a80f.jpg

  


原文链接:https://nyncj.sxjz.gov.cn/xxgk/fdzdgknr/zcjd31nw/content_183346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农民工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农民工资讯网 nmgzx.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39793号-4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61082293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 :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