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关于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的建议的答复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5415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张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种养循环体系,多方式还田消纳
近年来,我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要求,根据不同区域、不同畜种、不同规模,以肥料化利用为基础,采取经济高效适用的处理方式,因地制宜支持多种循环利用模式,促进畜禽粪污就地就近还田利用。2019年联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促进畜禽粪污还田利用依法加强养殖污染治理的指导意见》,指导养殖场应通过租赁、协议等方式,配套畜禽粪肥还田土地,对无法满足配套用肥土地的,可委托第三方代为处理,鼓励通过粪肥经纪公司、经纪人等社会化服务主体与种植主体有效衔接。
二、关于推广资源化利用技术,多渠道综合利用
“十三五”以来,我部联合有关部门先后印发《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行动方案(2017-2020年)》、《“十四五”全国畜禽粪肥利用种养结合建设规划》,成立国家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科技创新联盟和技术指导委员会,开展液体粪污还田等关键技术研究,总结9大类技术模式,指导各地区结合畜禽养殖现状和区域资源环境特点,以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为核心,因地制宜确定主推技术模式,积极探索多样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路径,重点推广畜禽粪污肥料化就地就近还田利用模式,兼顾推广基质化利用、能源化利用、饲料化利用、深度处理和达标排放等模式。
三、关于实施有机肥加工利用,多主体齐抓共管
我部一直以来都十分注重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积极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参与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鼓励有能力的社会资本建设有机肥厂,建立多元投入模式,推动各方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形成利益共享、成本共担的市场化运行机制。支持农业科研机构围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开展关键核心技术和设施装备的研发。支持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将畜禽粪污处理纳入村规民约,鼓励并支持有条件的村级组织在明确管理机制确保长期运行的基础上,建设畜禽粪污收集点、中转站,集中为有机肥生产提供原料。
四、关于探索畜禽粪污管理模式,多形式综合应用
2018年以来,我部先后印发《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等文件,指导地方综合考虑畜禽粪污养分供给、土壤粪肥养分需求、畜禽存栏量和作物产量等因素,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有效配备粪肥还田土地,合理选择粪污管理模式,促进“以地定养”、“种养平衡”,推动畜禽粪肥就地就近还田利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积极总结凝练典型案例,通过新闻媒体等多途径宣传推介,引导各地采取适宜的管理模式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五、关于强化政府主导力度,多举措引导扶持
“十三五”以来,我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积极制定引导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持续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启动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和绿色种养循环试点,重点支持项目县整县建设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建立粪肥还田利用示范基地,开展粪肥就地消纳、就近还田补奖试点,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业化服务组织提供粪肥还田服务,带动县域内畜禽粪污基本还田。
下一步,我部将联合有关部门持续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的新格局。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3年7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nyj.jingzhou.gov.cn/ywbk/cmy/202309/t20230913_86808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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