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耕地“非粮化”整治的通告_通知公告_三亚市农业农村局
三亚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开展耕地“非粮化”整治的通告
各村村民: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保障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防耕地“非粮化”,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以及《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严格落实耕地用途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违规占用耕地建房、建窑、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
二、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
三、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
四、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或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
五、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花卉草皮;
六、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七、禁止闲置、撂荒永久基本农田;
八、对非法占用基本农田或一般耕地的单位或个人的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逾期不改正、不治理或拒绝纠正违法用地行为的,一律移交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进行处罚,并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清除地面上附着物,复垦土地,恢复土地原状;对违法占用基本农田5亩以上或违法占用一般耕地10亩以上,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亚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ny.sanya.gov.cn/nyjsite/tzgg/202309/df4e3a9c76cb403cb165cffc78fc64dc.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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