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托第三方服务单位开展2023年南通市农村户厕改造项目验收的询价公告
根据《关于下达“十四五”全省农村户厕改造目标任务(修订)的通知》(苏乡振〔2023〕6号)、《江苏省“十四五”农村厕所革命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建设工作手册》、《江苏省农村户厕改造工作验收办法(试行)》(苏乡振〔2022〕32号)、《江苏省农村改厕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验收评估实施方案》(苏乡振〔2022〕40号)、《2023年南通市整村推进农村户厕改造工作方案》(通乡振〔2023〕1号)要求,为高质量完成2023年度我市农村户厕改造任务,拟采取询价方式择优确定第三方服务单位,抽验我市农村户厕改造任务完成情况,迎接省级核查验收。
一、服务内容
1. 验收内容。验收2023年度南通市有户厕改造任务的各县(市、涉农区)农村户厕改造合格情况和群众对农村户厕改造工作的满意度。
2. 验收方法。以县(市、涉农区)为单位,采取逐镇抽验方式,抽验村比例要达到20%,抽到村要户户验收。验收人员现场检查,并填写《南通市农村户厕改造项目现场检查记录表》(附后,以下简称《现场检查记录表》)。2023年全市共有年度目标任务71605座,抽验总数按不低于15%比例确定,数量不低于10800座,对不合格的要5日内完成整改。抽验村由南通市农业农村局(南通市乡村振兴局)按规定抽取确定。期间,南通市农业农村局(南通市乡村振兴局)将会同相关单位组成联合督导组,对验收工作随机进行质量抽查,如发现问题,则对问题所在村重新组织验收。
3. 验收时间。10月10日左右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对先自行完成验收的县(市、涉农区)优先安排现场验收。原则上于11月20日前完成实地验收并提供验收成果。
4. 验收成果。验收结束后,中标单位需提供每户《现场检查记录表》和市、县、镇、村的抽验结果统计表。成果用于南通市农村户厕改造管理工作,数据所有权归委托方南通市农业农村局(南通市乡村振兴局)所有。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该验收成果数据。一旦擅自使用,委托方可以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报价要求
本次验收最高限价不超过8元/座,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标。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 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投标供应商具有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开标时备查);
2. 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备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提供职称证书和注册证书复印件,原件开标时备查);
3. 项目组应配备足够的固定人员,项目组全体人员为投标供应商正式人员,且具有相关工程类或监理资格。
四、评标办法
由南通市农业农村局组成评标小组,投标单位不低于3家,可以开标。现场拆封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含投标人符合资格条件的相关复印件),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者中标。报价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不合理标书,作废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请有意投标单位于2023年9月25日(星期一)15:00前将盖章密封好的投标文件一份寄或送至南通市农业农村局督查考核处(南通市崇川区姚港路46号北楼704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对没有中标的,不再通知和退回标书。具体开标由南通市农业农村局组织进行,开标结果将在南通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示。
联系人:王建中,59002048;曲业鹏,59002258
监督电话:派驻纪检组 黄宇,15950813828
机关纪委 沈春燕,59002196
附件:1.《南通市农村户厕改造项目现场检查记录表》
2.《工程审核验收服务合同》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南通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9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nyncj.nantong.gov.cn/ntsnwx/gggs/content/ed3b48fd-0903-49dd-904d-ba1d925ce2b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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