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23年市级高素质农民项目培育机构的公告
为做好2023年市级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加快培养适应产业需求、农村发展急需的高素质农民队伍,根据《晋中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晋中市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持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农科信发〔2023〕138号)要求,拟对晋中市2023年市级高素质农民项目培育机构进行遴选。
一、培育任务
农业经理人、农村创新创业者、高素质女农民3个培育项目,采用课堂教学、实习实践、线上培训、案例示范、观摩交流等培训形式。
二、机构申报
培育机构应是与农业产业结合紧密的涉农机构,具备培育必需的教学、实践、管理和跟踪服务条件,包括: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培育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等。
上年度未按期完成培育任务的,今年不再承担培育任务。私自分包、转包培育任务的,取消当年培育任务并追缴项目资金,从培育机构库中除名,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入库。
三、有关要求
(一)申报。具备以上资质、有意承担培育任务的机构请于10月11日前联系,逾期视为无效。
(二)培育机构要精心准备申报材料,并对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1日。将根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打分,综合比较,择优确定培育机构。
联系人:马天宇
电 话:0354-3039166
邮 箱:jzkjk@163.com
地 址:榆次区锦纶北路3号政务中心214室
晋中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7日
原文链接:https://nyncj.sxjz.gov.cn/tzgg/content_478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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