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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高素质农牧民培育项目观摩教学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0-10 来源:通辽市农牧局 作者:佚名

  

  各旗县市区农牧局,奈曼旗、库伦旗农牧和科技局,市农牧局局属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切实做好我市高素质农牧民培育工作,现决定开展全市高素质农牧民培育项目观摩教学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推荐对象为农牧民合作社、家庭农牧场、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现代农牧业产业园、现代农牧业示范区等,国家级、自治区级的优先推荐。

  二、推荐条件

  (一)产业特色鲜明。优先推荐从事玉米、肉牛、红干椒、药材、荞麦等重点领域主导产业的依托主体,要求在地方产业发展中起引领作用。

  (二)业态模式先进。依托主体具备产业要素聚集、设


  

  施设备先进、生产方式绿色、经济效益显著等特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创新能力强,资源优势明显,在同行业中的产品质量和产品科技含量处于领先水平。能够紧跟产业发展新形势,积极培育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农民观摩教学点有效服务农业产业升级或乡村功能价值拓展。

  (三)示范带动性强。依托主体自觉履行社会责任,通过建立合同、合作、股份合作等利益联结方式带动农户增收致富、共同发展,在推动当地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中积极发挥作用、成效明显。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优先推荐。

  三、推荐程序

  (一)各旗县市区推荐。各旗县市区农牧局根据推荐条件组织申报,择优推荐。每个旗县市区推荐数量不超过5个。各旗县市区农牧局上报的推荐名单要进行排序。
(二)遴选发布。通辽市农牧局将组织专家对各旗县市区农牧局推荐的农民观摩教学点进行遴选,并在农牧局官方网站公开发布。

  四、有关要求
(一)各旗县市区农牧局要高度重视,结合当地实际,精心组织,坚持客观公正,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农民观摩教学点。
(二)被推荐的农民田间学校填写《通辽市高素质农牧民培育观摩教学点申报表》各意见栏须签署明确意见,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各旗县市区农牧局要对推荐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并按照顺序填写《通辽市高素质农牧民培育观摩教学点推荐汇总表》。

  (三)请各旗县市区农牧局于2023年10月15日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通辽市农牧局科教科。

  市农牧局科技教育科:

  联系人:薛晓兰

  联系电话:0475-8233985

  电子邮箱:kjk04758274307@126.com

  

  附件:1.通辽市高素质农牧民培育观摩教学点申报表

  2.通辽市高素质农牧民培育观摩教学点推荐汇总表

  

  

  通辽市农牧局

  2023年10月7日

  

  

  

  

  

  

  附件1

  

  通辽市高素质农牧民培育观摩教学点申报表

  一、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xx市xx旗(县)xx农民田间学校

  通讯地址

  

  挂牌时间

  年 月

  联系电话

  

  法人代表

  

  职 务

  

  单位类型

  □示范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现代农业产业园;□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其他(请填写具体内容):

  单位类型级别

  □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以下

  (若单位类型属于多个类型,按级别最高填写)

  二、生产经营情况

  产业类型

  □种植;□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农机;□农产品加工;□乡村休闲旅游;□乡村特色产业;

  □乡村新型服务业;

  □其他(请填写具体内容):

  产业情况

  总资产规模:万元

  近三年年均销售总收入:万元

  是否有注册商标和品牌?□是 □否

  实训场地

  一次性可容纳人数:

  高素质农民培育实训任务

  近三年是否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实习实训任务?

  □是 □否;

  若选是,年均完成实训任务数:人次,平均每人次实训:课时

  

  三、观摩教学点情况

  

  

  (介绍依托主体的产业情况、业态模式、示范作用,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可另附页)

  

  

  

  旗县市农牧局推荐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原文链接:http://nmj.tongliao.gov.cn/nmyj/tzgg/2023-10/09/content_5e505802c5c2401581e1c8049c1feef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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