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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桑区创新乡镇一级法人制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时间:2023-10-10 来源:九江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高标准农田建设事关国家粮食安全、事关乡村产业振兴、事关农民收入增长和社会稳定,柴桑区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为抓手,在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上“作示范、勇争先”,奋力打造新时代乡村振兴农田建设“样板柴桑”,优质高效完成柴桑区2023-203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圆满完成试点工作,为省市在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创新机制提供试点经验。今年以来,累计完成新建12.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

  一、严格依法,探索创新。区、乡两级从事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人员,各职能部门相关人员均应加强对行业法律及规章制度学习,深入理解,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和乡村振兴方面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悟深悟透。在试点过程中做到在制定方案、规定、办法时合法,在行为上依法。在试点探索时勇于担当,敢于靠前,灵活运用各项规章制度,对各自的上级部门争取政策,做好解释。

  二、区级统筹,部门配合。在省市统筹资金和任务基础上,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按照各乡镇的基础条件、初设方案投资、独立费用分摊等情况进一步将资金和任务计划分解到各乡镇,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同时统筹项目规划设计、竣工测量、耕地等级等别评定等综合性服务工作。各职能部门除履行主职主责外,还应加强对乡镇在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和政策服务,全力完成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任务。

  三、乡为主体,整村推进。在区政府的充分授权下,明确各乡(镇、街道)政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的一级法人单位,全权负责本辖区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工作,落实建后管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制止耕地撂荒。鼓励先流转后建设,优先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群众积极性高的区域建设高标准农田。将“区乡两级法人责任制”改为“乡镇一级法人责任制”,“区级报账制”改为“乡级报账制”,明确各乡镇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的一级法人单位,全权负责本辖区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工作。乡镇作为高标准农田的一级法人单位,资金权限、管理权限更大,话语权、自主权更强,能更好与各职能单位协调,更好地督促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做好项目建设,解决乡镇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四、绩效评比,奖优罚劣。修改完善高标准农田单项工程验收及区级自验自评工作方案,全面推行高标准农田绩效考评,强化验收及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推动监督排比与加减分结合,落实奖惩措施,对有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乡镇增加基本分,激励乡镇积极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

  五、规范项目管理。出台《柴桑区乡镇一级法人制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从规划设计、工程审计、项目验收、资料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管理。在设计方面,明确“三进三出”详细流程,最大限度地贴近民意,最大限度地避免后期可能会产生的矛盾;在施工方面,明确工程建设标准,对各个环节进行细化分解,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相应的标准施工,让工程监督有规可依;在资金拨付方面,明确由财政局直接与业主单位对接,减少了中间环节,提高了工作效率。通过规范项目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有效解决了高标准农田操作流程、标准、规范问题。

  六强化建后管护。对验收合格的项目,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使用、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建立属地管理、村委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具体管护责任人的管护体系。如岷山乡按照标准,建立“田保姆”管护队伍,对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实行保姆式管护,村委会与管护人员签订管护合同,明确管护内容和时间,详细记录管护台账。积极探索第三方服务单位高标管护新机制,由第三方服务单位负责管护,村级负责日常巡查及维修事项报告,乡镇负责维修事项审核和维修质量的监管及验收,切实将高标准农田管护工作落到实处。对少数资金量小的工程,与第三方服务单位协商,由村委会自行安排人员维修。鼓励村委会合法流转土地,引入大户耕种,大户负责建后所承包地日常巡查。

  


原文链接:http://nyncj.jiujiang.gov.cn/zwzx/gzdt/xqdt/202309/t20230926_62265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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