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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奖励2022年度江门市农业品牌主体的通报

时间:2023-10-10 来源:江门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蓬江区、江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统筹推动农业品牌建设,加快推进品牌强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农业品牌培育奖励办法〉的通知》(江府〔2023〕10号)精神,我局决定对通过审核的2022年度江门市农业品牌主体19家予以奖励,具体如下:

  一、奖励2022年获得“粤字号”农业品牌的主体。对台山市佳和食品有限公司、广东得宝食品有限公司、江门市军叶食品有限公司、鹤山市山田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等4家主体,分别给予奖励1万元;对达到较大生产规模标准的恩平市西柠王柠檬专业合作社,给予奖励5万元。

  二、奖励2022年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主体。对江门市新会区世纪茗家新会柑生态种植专业合作社、江门市新会区新慧农场有限公司、开平市粤顺牧业有限公司、鹤山市瑞庆隆茶业有限公司等4家主体,分别给予奖励1万元;对达到较大生产规模标准的广东爱自然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恩平市东润商贸服务有限公司等2家主体,分别给予奖励5万元。

  三、奖励2022年获得绿色食品标志的主体。对江门市新会区厚承陈皮茶业有限公司,给予奖励1万元。

  四、奖励2022年度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主体。对达到较大生产规模标准的开平市维翔蛋品有限公司,给予奖励3万元。

  五、奖励2022年通过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的主体。对江门市新会区葵禾柑果专业合作社、江门市新会区大丰现代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江门市新会区金稻田农业专业合作社、江门市新会区罗坑大兴良种猪场、江门市新会区常稳柑桔专业合作社、江门市新会区雄祺柑桔专业合作社等6家主体,分别给予奖励0.3万元。

  以上奖励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按1:1比例分担负责,请属地农业农村部门统筹安排资金,确保奖励发放到位。希望获奖主体珍惜荣誉,强化品牌内在品质,推动品牌产品规模化、产业化融合发展,不断提升产品的品牌形象,努力提高产品的社会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为我市“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作出新的贡献。

  

  江门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江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奖励2022年度江门市农业品牌主体的通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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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nyncj/zwgk/tzgg/content/post_29511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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