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加强“节日”期间的渔业安全执法检查
“中秋、国庆”两节临近,水产品市场将迎来消费高峰。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全面贯彻落实部、省、市关于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确保不发生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按照《江苏省“中国渔政亮剑2023”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关于做好当前渔业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等工作部署要求,徐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积极开展“中秋、国庆”两节期间水产品质量安全、渔业安全生产、涉渔违法捕捞等专项执法行动,努力加强节日期间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水上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加大宣传。当前水上作业渔船多,恶劣极端天气多发,风损、碰撞等事故易发多发,各单位要加强对节日期间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增强做好当前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深入渔区(村)、码头和重点水域,通过多种宣传方式,严格落实渔业生产主体责任、针对节日期间渔业安全生产规律特点,从严从实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和遏制船舶水上安全事故,提高群众知法守法意识,营造良好法制氛围。
二、排查隐患,加强整治。各地要深入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水上安全“打非治违”,加大港内和渔船的执法检查力度,深入排查渔船安全隐患,严格按照闭环管理要求,跟踪隐患整改到位;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隐患的渔船,一律责令停产整顿,落实监管措施;对渔业船舶非法载客行为和涉渔“三无”船舶及其它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对水产养殖企业、个人加强渔业生产投入品管理,严厉查处使用违禁药品、不执行休药期制度的违法行为,确保不发生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三、严格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加强应急处置。 各地要落实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制度,带班领导及值班人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做到第一时间接(处)警和上传下达,做到交接班无逢交接,及时、准确预警,通知、提醒广大渔船民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贯彻应急预案,及时处置渔业突发事件并及时上报。(赵秀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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