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查获一起涉嫌非法电鱼案
2023年9月13日,接群众电话举报,反映称徐洪河凌城段永丰村河段有人电捕鱼。次日下午15时我们执法大队根据举报情况,迅速组织农业执法人员携带船艇等执法设备驱车前往该河段。经过近3个小时的执法巡查,于18时左右发现可疑人员及船只,我们要求当事人把船只停靠岸边,接受询问,当事人却提网后快速逃离现场,后在我农业执法人员执法威慑下,依法查处违法船只。
被截获船只上有电捕鱼工具(电瓶)2套、鱼竿、渔网等物及渔获物若干。当事人利用电捕鱼工具(电瓶)进行捕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相关规定,我农业执法人员当场查扣渔船、电捕鱼工具(电瓶)、鱼竿、渔网等物及渔获物。当事人涉嫌非法电鱼,睢宁县农业执法大队将依照法律对其予以依法查处。
今年来,睢宁县农业执法大队在全县范围内,按照2023年渔业执法亮剑实施方案开展对废黄河、徐洪河、徐沙河等重点河段的巡查工作,在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条幅,宣传禁止非法捕捞,同时严厉依法打击电鱼、毒鱼、炸鱼等违法行为,努力打造一个安全、健康、生态的河道水域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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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nyncj.xz.gov.cn/zt/012005/012005001/20230927/b4112136-3674-4b14-97af-df48d4ca83e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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