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渔政保障中心开展沿海渔政监管执法力量配备标准集中研讨
为贯彻落实唐仁健部长在全国远洋渔业安全生产视频会议上关于抓强渔政监管队伍的工作要求,近日,农业农村部渔政保障中心(以下简称“渔政保障中心”)召集沿海部分重点省市渔政执法机构负责同志及相关高校专家学者在上海集中研讨沿海渔政监管执法力量配备标准制定工作。渔政保障中心副主任郭云峰出席研讨并讲话。
与会人员充分交流了各地渔政执法机构的执法力量配备情况,分析了目前渔政执法监管力量配备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安全监管方面的力量供需矛盾,并就影响力量配备的渔船数量、渔港数量等级、管辖海域面积、岸线长度和执法任务量等因素逐一认真讨论,提出相关建议。会议认为,制定沿海渔政监管执法力量配备标准对提升渔业安全生产水平、加强渔船渔港精细化监管和稳定海上渔业秩序等具有重要意义;制定执法力量配备标准要有一定的前瞻性,要充分考虑海洋渔政执法、渔业安全监管、水产养殖执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水域生态环境执法等执法任务对人员的合理需求,也要考虑科技和信息技术发展对海洋渔业监管执法的辅助作用,构建“人防加技防”的立体监管体系。
郭云峰副主任强调,制定沿海渔政监管执法力量配备标准要做到“三个坚持”:一要坚持问题导向,要全面了解基层渔政监管执法力量不足的主要问题,深入剖析问题形成的主要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满足基层渔政监管执法的实际需求;二要坚持守正创新,客观分析、谨慎论证影响沿海渔政监管执法力量配备的主要因素,要拓宽思路、大胆探索,合理确定配备标准的参数和指标;三要坚持科学规范,深入细致地开展数据调度、摸底调研和专家论证,确保配备标准严谨科学,推动渔业执法监管能力迈上新台阶。
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广东省及重要地市渔政执法机构负责人,上海海洋大学有关专家参加了研讨。
原文链接:http://ra.luohe.gov.cn/Show.aspx?ID=12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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