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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农业农村局“绵阳市2023年农业经理人市级调训项目(第二次)”磋商邀请公告

时间:2023-10-13 来源:绵阳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绵阳鑫远俊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受“绵阳市农业农村局”(采购人)委托,拟对“绵阳市2023年农业经理人市级调训项目(第二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编号:绵阳鑫远俊锋竞争性磋商【2023】76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绵阳市2023年农业经理人市级调训项目(第二次);

  三、资金来源:各县市区的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

  四、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分为两个包:

  包一:水稻机械制种专题班

  包二:合作社质量提升(粮油+)专题班

  有关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五、评定方式:综合评分法;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磋商;

  3.需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办学许可证。

  七、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但同一供应商可以同时承担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八、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

  (一)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23年10月12日至2023年10月18日上午09:00- 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绵阳鑫远俊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绵阳市涪城区飞龙南路19号西科·海德花园5幢商业楼1层。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1)现场拷取。(2)远程获取。远程获取请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444385935@qq.com,联系电话:母老师:0816-2728319。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验原件);

  (2)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鲜章)。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必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自身磋商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供应商欲修改报名信息,请于保证金截止日前到采购代理机构重新填写报名登记表)。

  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为:¥300元/份/包(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磋商时间:2023年10月2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已到且采购代理机构已经进行签收,供应商均不能进行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请供应商按时参与本项目的磋商,供应商未参加磋商的,视同认可磋商结果。

  十一、磋商地点: 绵阳市涪城区飞龙南路19号 西科·海德花园5幢商业楼1层 绵阳鑫远俊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二室 。

  十二、本磋商邀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采购招标网、绵阳市农业农村局官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三、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绵阳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涪城区云泉南街6号园艺新区集中办公区5号楼B区

  联 系 人:钟老师

  联系电话:0816-2264874

  采购代理机构:绵阳鑫远俊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飞龙南路19号西科海德花园5栋商业楼1层。

  项目咨询:陈老师19950855330/0816-2550266

  开标咨询:廖老师0816-2550266


原文链接:http://nyncj.my.gov.cn/tzgg/436784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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