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枞阳县种子质量检验站复查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3号)规定和枞阳县种子质量检验站复查申请,我厅于2023年9月21日至2023年9月22日,组织专家对枞阳县种子质量检验站进行复查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种子质检机构名称 | 申请类别 | 评审结果 |
1 | 枞阳县种子质量检验站 | 复查 | 合格 |
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18日(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考核机关反映。联系人:戴丽敏,联系电话:0551-63436818。
安徽省种子管理总站
2023年10月10日
原文下载:原文内容.pdf
原文链接:http://nync.ah.gov.cn/xdzy/scgl/569400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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