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右中旗农村牧区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委员会举办仲裁员、调解员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
为进一步加强全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全面提高土地纠纷调解员、仲裁员的整体素质,促进农村牧区和谐稳定,推进乡村振兴,近日,旗农村牧区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委员会组织举办全旗土地纠纷调解员、仲裁员务能力提升培训班。

参加本次培训班的土地纠纷仲裁员、各苏木镇、嘎查土地纠纷调解员共60余人。培训班开班仪式上旗农村牧区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刘明同志做了开班讲话,阐述了本次培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提出几点要求;一是要提高业务水平。作为土地纠纷调解员、仲裁员一定要加强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才能胜任本职工作。二是坚守职业操守。遵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三是工作努力奋进。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做到依法办事、爱岗敬业、搞好服务、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时刻自重、自警、自省、自励,端正思想作风,提升思想境界,淡泊名利,廉洁自律、清白做人,为全旗农村牧区和谐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本次培训由兴安盟律师协会副会长、内蒙古鑫鑫律师事务所主任王长青律师讲课,主要培训内容是《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还有以案例分析方式讲解相关法律法规的实际操作适用,并当场与学员互动讨论解答在土地纠纷调解仲裁工作中遇到的难点、疑点问题。
培训时间虽然很短,但培训的内容针对性强,语言通俗易懂、言简意赅,给学员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达到了预期效果。
通过本次培训有效提升了全旗农村牧区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员、仲裁员业务能力,为进一步做好我旗农村牧区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原文链接:http://nmj.xam.gov.cn/xamagri/1023721/1023756/qxdt84/5733440/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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