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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曼旗农产品质量安全典型案例

时间:2023-10-21 来源:通辽市农牧局 作者:佚名

  

  近年来,奈曼旗农牧和科技局认真履职、主动出击,围绕农兽药残留、非法添加、违禁使用及私屠滥宰等突出问题,加大巡查检查和监督抽查力度,会同公检法机关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有效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

  2023年3月上旬,奈曼旗农牧和科技局在开展执法检查中,对我旗农户马某某蔬菜大棚种植的白菜和芹菜进行监督抽检,检测出蔬菜上禁止使用的农药乐果和氧乐果成分,判定为不合格。执法人员随即到达现场展开调查,马某某对检测结果没有异议,并在执法人员现场监督下对涉案剩余农产品进行了销毁,马某某的行为涉嫌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奈曼旗农牧和科技局于2023年3月下旬将该案件移送旗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立案侦查。

  截止目前,经旗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旗人民法院审理查明,马某某在种植蔬菜过程中,对芹菜和白菜喷施国家明令禁止在蔬菜上使用的农药,后将该蔬菜销售给周边不特定群众,销售金额360元,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马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认罪认罚,可对其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规定,最终判决马某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奈曼旗农牧和科技局所属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深入开展“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坚持问题导向,敢于较真碰硬,狠抓线索,深挖源头,主动做好行刑衔接,查处了一批典型性较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有效震慑了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原文链接:http://nmj.tongliao.gov.cn/nmyj/qxdt/2023-10/17/content_1e5e7b277ad94f5aa06916395d7ce64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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