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奖补资金分配方案(2023年第三季度)的公示
根据《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奖补资金使用方案》要求,季度常规测评分数取当季每月测评分数的平均分,每个季度奖补资金总额350万元,全市美丽乡村指数测评第三季度排名取7-9月份的平均得分。我局拟定了《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奖补资金分配方案》(2023年第三季度),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采取书面或电话形式与我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联系。
公示期:2023年10月19日-10月25日
联系电话:88221311
附件: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奖补资金分配方案(2023年第三季度)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16日
附件
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奖补资金分配方案(2023年第三季度)
原文链接:http://nync.zs.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23330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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