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畜禽养殖管理办法》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
为规范畜禽养殖行为,防控畜禽疫病,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提高畜禽生产能力,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近日市政府印发了《连云港市畜禽养殖管理办法》。该《办法》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办法》共二十一条,主要围绕畜禽场所建设、饲养管理、环境保护、疫病防控等方面进行规范和约束,并制定了相应的监管和奖惩机制。《办法》确立了本市畜禽养殖按照养殖场和养殖户实行分类管理的原则,细化了畜禽养殖经营者疫病防控、无害化处理、资源利用、污染治理等主体责任,明确将畜禽养殖管理工作列入市高质量发展考核。
此《办法》是我市第一个关于畜禽养殖管理方面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办法》的出台与今年3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紧密衔接,紧跟立法步伐,将从制度层面解决我市在畜禽养殖管理中的一些难点、痛点,对推动我市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打造农业强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原文链接:http://nync.lyg.gov.cn/lygnyxxw/csdt/content/dbea8750-8e5c-4fb5-b4b6-9e15b818c51d.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致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于天...2020-08-24
- 致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王...2020-07-02
- 致中共牡丹江市委马志勇书...2020-05-22
- 致廊坊市公安局赵晋进局长...2020-07-29
- 2021年农村双女户补贴...2021-04-29
- 致青岛市崂山区纪检委刘文...2020-05-25
- 公安部通知:严禁警察直接...2021-02-01
- 致忻州市忻府区民政局张炳...2020-07-02
- 致沈阳铁西区人民政府郭忠...2020-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