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农业农村局完成2023年扬州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任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扬州市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全面掌握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根据扬州市农业农村局扬农办〔2023〕15号文件要求,高邮市农业农村局结合实际,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截至10月19日,已顺利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任务,其中抽检畜禽产品16个批次,水产品13个批次,并送至南京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检测。结合近期省、市、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高邮市农业农村局畜牧渔业执法中队已经完成江苏省、扬州市2023年对高邮境内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生产主体的质量安全监督抽检任务,有力地履行了相关监督责任,从生产源头把好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关,严防不合格农产品流入市场,确保农业产业健康发展,为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保驾护航。(高邮市农业农村局供稿)
原文链接:http://nyncj.yangzhou.gov.cn/nyncj/qxdt/202310/e321cc1023f642cebd3d6365ae97a2d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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