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第九届安庆名优农产品(上海)交易会序厅设计制作项目询价公告
根据《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九届安庆名优农产品交易会(上海)工作方案的通知》(宜政办传〔2023〕53号 )精神,安庆市农业农村局将于2023年11月24-26日,在上海农业展览馆承办第九届安庆名优农产品(上海)交易会。展馆将搭建安庆农业农村发展成果展示序厅,现将需求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
1.项目名称:第九届安庆名优农产品(上海)交易会序厅设计制作服务项目
2.项目内容:第九届安庆名优农产品(上海)交易会序厅设计制作方案(具体见附件一)。
二、供应商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广告展览、广告制作等,具有2个以上省级农交会展厅设计典型案例(单个项目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
3.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一百万元。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列入不良名单记录。
三、报价须知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验收结束。设计制作单位报价含自身的交通费、食宿费、差旅费。
2.有意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制作单位,以密封形式在2023年11月6日12:00前,将报价函(附件二)送达,即表示认可上述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单位将被记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我局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所有投标函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至安庆市宜秀区东部新城综合写字楼C区三楼安庆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欧阳西子,电话:570192815705568856。未按规定时间送达视同放弃竞标。
3.在符合采购需求、资质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根据《安庆市农业农村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有关规定,中标价将以合理最低价,即低于平均价第一顺序单位为第一中标单位;低于平均价第二顺序单位为第二中标单位,以此类推。该项目最高控制价不超过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
4.中标机构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工作程序
1.成立询价评审小组,询价评审小组由市局乡村产业发展科、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和局计划财务科工作人员组成。
2.在规定时间提交本次项目报价函。
3.在收取报价函后询价评审小组进行现场开标,最终确定中选单位。
4.中选单位在市农业农村局官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最终确定为成交单位。
联系人:欧阳西子,电话:0556-5701928;监督人:程 敏,电话:0556-5701926。
附件:1.第九届安庆名优农产品(上海)交易会序厅设计制作项目服务需求.docx
2.报价函.docx
安庆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 11月1日
原文链接:https://nync.anqing.gov.cn/xxfb/tzgg/20033315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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