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农村“四小园”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根据《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奖补资金使用方案》要求,为有效激励和推动各涉农村(社区)积极开展“四小园”建设,拟对完成“四小园”建设任务的镇街予以资金奖补,奖补资金总额666万元。截至10月,各镇街均完成年度基础建设任务,并超额完成今年建成1000个农村“四小园”的任务,近日也已完成市级验收工作,符合资金发放条件。我局拟定了《2023年农村“四小园”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采取书面或电话形式与我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联系。
公示期:2023年10月31日-11月6日
联系电话:88221311
附件:2023年农村“四小园”补助资金分配方案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31日
附件
2023年农村“四小园”补助资金分配方案
原文链接:http://nync.zs.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23375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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