梓潼:开展“补偿生态 修复环境”增殖放流活动
11月2日,梓潼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同梓潼生态环境局、爱心人士等到许州镇聂家嘴桥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增殖放流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爱心人士分批次在放流点将规格10-15厘米的白鲢、鳙鱼、鲤鱼等1万余尾鱼苗放至潼江河流域。
此活动源于2023年4月23日,许州镇派出所接到报案,在潼江河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许州镇豢龙村段常某某等3人采取水泵抽水捕鱼。县公安局、农业农村部门高度重视,及时开展案件调查处理并移送检察机关,按照检察机关公告迅速启动生态损害赔偿程序,经多方沟通磋商,报绵阳市农业农村局审查同意采用增殖放流的方式对生态环境进行替代修复,弥补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
下一步,梓潼县将继续坚持惩罚与补救相结合,向社会传递“补偿生态,修复环境”的生态文明理念,不断完善生态修复机制,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践,提升全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环境生态质量,推动生态资源绿色、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原文链接:http://nyncj.my.gov.cn/zwdt/xsqyq/437068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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