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关于防范各类交易场所和“伪金交所”违规经营活动的风险提示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有关要求,防范各类交易场所和“伪金交所”违规经营活动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现进行风险提示如下:
一、按照有关规定,除国家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交易场所外,其他地方交易场所及涉嫌从事“伪金交所”活动的各类企业不得以登记、备案、挂牌交易、居间中介、财务顾问、信息发布等名义,直接或间接为各类发行和销售非标债务融资产品提供服务和便利。
二、本省至今未批准任何省外交易场所在本省设立分支机构,或通过发展会员机构、代理商、授权服务机构等在本省开展相关业务。
三、企业应依法合规融资,不得通过地方交易场所或“伪金交所”开展违规融资活动。从事金融投资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警惕“伪金交所”领域风险。
贵州省防控金融风险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3年10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nyncj.anshun.gov.cn/gzdt/bmdt/202310/t20231030_828938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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