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关于《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有序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加强和完善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我部起草了《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农业农村部网站(网址:www.moa.gov.cn),进入上方“互动”栏目中的“征求意见”,点击“农业农村部关于《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提出意见。
2.电子邮件:gmo@agri.gov.cn
3.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处,邮政编码:100125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
附件: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农业农村部
2023年10月17日
附件:
附件.docx原文链接:http://www.moa.gov.cn/govpublic/KJJYS/202310/t20231017_643840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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