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桑区农业仲裁助力农村解决土地经营权流转纠纷
“喂,你好,是柴桑区农业农村局调解仲裁委员会吗?”
“是,你好,你需要什么帮助?”
“我是江洲镇同心村十组村民杨美凤,我家7.2亩土地,大户承包了好几年,几年没有收到土地租金,并且土地进行了高标建设后,地界址也不清楚了,现在产生了争议,请问调解仲裁委员会能帮我调解仲裁下吗?”
“好的,我们来了解下”
自从柴桑区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以后,常常会接到像这样的关于土地及土地流转纠纷的电话,调解仲裁委员会确实解决了农村的许多疑难纠纷问题。柴桑区通过多效举措推动农业调解仲裁体系建设,不断地探索调解仲裁在农业农村领域的作用:
一、对接基层,直面问题,一竿到底解决问题。土地流转经营权问题都是基层群众的问题,通过仲裁委员会直接到底,绕过了乡镇和村,直接对基层,协调解决问题,缩减了程序和时间,提高了解决问题效率,基层群众少走弯路。
二、规范手续、维护稳定,促进农村和谐发展。以农业仲裁体系建设为契机,不断的完善和发展农村土地经营过程中的手续,保障了农民的切实利益。减少农业纠纷的同时,促进了邻里关系的和谐,有利于农村和谐稳定。
三、增值增效,树立品牌,提升农村经济水平。流转方式和手段不完备,管理不规范,对于推进我区的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品牌化都有不利的影响,农村土地经营纠纷调解仲裁这一法律制度,促使土地流转顺畅,规范了土地管理,提升农业产业化,规模化水平。有利于农业品牌的建立。
全区通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有效地解决了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全区土地流转面积10.1万亩,流转土地大部分流向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了农业生产规模化、产业化和市场化发展。有效地缩减了土地抛荒现象发生,减少了农村土地经营权纠纷,化解农村很多矛盾。
仲裁委员会通过对同兴村十组的走访调查,拿出了法律条文和依据,解决了村民杨美凤和大户土地纠纷问题,并作为公证人,双方签订了一份标准土地流转合同。该村民表示:仲裁委员会好,让我少跑很多路,几天的时间就解决了问题,并且签订了一个合同,有保障了。让咱老百姓也懂得了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了。
原文链接:http://nyncj.jiujiang.gov.cn/zwzx/gzdt/xqdt/202311/t20231108_62800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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