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召开“原味乌兰察布”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推进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原味乌兰察布”区域公用品牌建设,10月31日,乌兰察布市召开了全市“原味乌兰察布”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推进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建军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农牧厅市场与对外合作处处长侯雁冰解读了自治区品牌建设规划及政策;市农牧局局长王世平就市县两级“原味乌兰察布”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成果、宣传、使用、推广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自治区农牧厅品牌顾问林海亮区域公用品牌与私有品牌协调发展思路进行了授课指导;各旗县市区党委政府分管领导、相关市直部门分管负责人、各旗县市区农牧部门主要负责人、“原味乌兰察布”旗下授权经营主体负责人等20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原味乌兰察布”用标典型经营主体土豆集、兰格格、京西牧业分享了“原味乌兰察布”标志应用以及品牌推广经验做法,“原味乌兰察布”用标典型旗县市区集宁、察右前旗、凉城县就支持推动“原味乌兰察布”品牌宣传推广进行了交流发言。
李建军指出,区域公用品牌架起了优质农畜产品生产和消费的桥梁,是助推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途径,也是推动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农牧民增收致富的重要抓手。我市是自治区农牧业大市,年产粮食25亿斤,蔬菜230万吨,肉类25万吨,奶32.5万吨,是国家重要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为让更多人认识了解乌兰察布,提升城市知名度和美誉度,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牧业品牌建设,围绕“麦菜薯,牛羊乳”六大优势产业,在整合原有农牧业品牌资源的基础上,打造了“原味乌兰察布”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旨在彰显农畜产品丰富营养与本真风味并存一体的特色,向外界传达“原滋、原香、原生态”的核心价值。为了持续扩大“原味乌兰察布”品牌影响力,市委、市政府把品牌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和中心任务来抓,制定了《“原味乌兰察布”区域公用品牌使用管理办法》《关于“原味乌兰察布”授权用标企业支持政策》等制度和措施,对于党政机关来说是考核要求,是上级的工作部署,对于广大企业来说是抱团发展、提供平台的重要机会。因此大家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不断提高对区域公用品牌重要性的认识,齐心协力做好品牌建设各项重点工作,持续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原味乌兰察布”品牌建设取得新突破。
李建军强调,各旗县市区要坚持精心组织、强力推进,做好统筹协调工作。要利用好、支持好“原味乌兰察布”这个公用品牌,摒弃单打独斗的老旧思维,主动与“原味乌兰察布”深度绑定,在辖区内经营主体授权用标、品牌宣传推介、营销渠道拓展、市场份额扩大等方面下功夫,与市级层面共同形成合力,发挥好品牌效益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培育本地区有发展潜力的产业,挖掘有市场前景的产品。市直部门要坚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提升指导服务水平,对照“原味乌兰察布”品牌建设的具体事项,主动担当、主动作为,发挥职能作用,制定推动“原味乌兰察布”品牌发展的支持政策,将品牌推向高速发展的轨道。各经营主体要坚持锐意进取、奋力前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充分认识“原味乌兰察布”与私有品牌“子母互哺”的发展关系和“母贵子强”的利益纽带,将“原味乌兰察布”与自有品牌进行有机融合、协同打造,把“原味乌兰察布”当成自己的品牌来干,自觉维护品牌形象,与“原味乌兰察布”共风雨、同进退。
王世平要求,各旗县市区要提高认识,建立高效的沟通联络机制,及时成立“原味乌兰察布工作推进专班”,将“原味乌兰察布”品牌建设纳入相关单位工作考核,设立支持品牌宣传推广的资金预算,为品牌宣传推广提供资金保障;要引导动员辖区内授权经营主体向“原味乌兰察布”靠拢,紧跟品牌发展步伐,积极参与品牌建设,主动配合各项品牌工作部署,把思想凝聚到“原味乌兰察布”统一的发展轨道上来。规范用标。各旗县市区要担起监督职责,建立用标企业管理台账,督导辖区内各授权经营主体的及时用标、规范用标;各经营主体要积极承担品牌发展的义务,规范印标用标,禁止一切以贴标代替用标的行为,未能在产品上印标用标的经营主体,品牌管理部门将予以清退授权,并不享受后续一系列品牌及其他农牧业领域的优惠政策。广泛宣传。各旗县市区要按照市委主要领导关于““原味乌兰察布”品牌宣传要形成铺天盖地强大氛围”的指示精神,紧盯宣传任务目标落实相关工作;各位经营主体要增强“原味乌兰察布”的归属感,提升“主人翁”意识,把“原味乌兰察布”当成自己的品牌来干,同“原味乌兰察布”一起携手奋进。拓展营销渠道。各旗县市区在产销对接、招商引资洽谈等活动中,要紧密结合“原味乌兰察布”区域公用品牌开展相关工作,并积极探索在县外、市外、区外建设“原味乌兰察布”品牌店的方式方法,开设品牌店,想方设法扩大品牌影响力;各经营主体要主动承担起拓展营销渠道的任务,在各自厂区、门店布设“原味乌兰察布”品牌相关宣传内容,在进行商务洽谈、产销对接活动时,可向各级人民政府、市农牧局等相关部门申请品牌信誉背书,千方百计为“原味乌兰察布”拓展营销渠道。
信息来源:乌兰察布市农牧局
原文链接:http://nmt.nmg.gov.cn/xw/msdt/wlcb/202311/t20231102_24043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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