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一、三、五批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监测合格名单的通知
鲁农经字〔2023〕17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监测工作的通知》(鲁农经字〔2023〕10号),经县级监测、市级初审、省级审核公示,确定继续保留济南市长清区安亮家庭农场等456家第一、三、五批家庭农场的省级示范场资格,现予以公布(见附件)。
各市要持续强化指导服务,及时总结宣传示范场典型经验,引导全省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监测合格的省级示范场要再接再厉,努力提高生产经营效益,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强省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第一、三、五批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监测合格名单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11月7日
附件: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zwgk/tzgg/tfwj/202311/t20231108_44650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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