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平昌县“三措施”抓好高标准农田管护
平昌县严格按照“良田粮用”要求,压实管护责任、创新管护机制、落实管护资金,有效破解高标准农田管护难题。 (1)压实管护责任。按照“谁受益、谁管护”原则,对已建21.95万亩高标准农田规范移交镇村管护,全部用于粮食生产。实行辖区政府负责制,将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纳入县对镇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对工程保质期内发现的建设质量缺陷问题,及时反馈施工单位并督促整改到位。 (2)创新管护机制。通过招引和培育农业龙头企业、种粮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集中流转经营高标准农田,参与日常管护(如,四川畜牧牧业投资有限公司在南天门管委会红山村由流转高标准农田1200余亩用于粮油生产)。积极探索将高标准农田管护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如,大寨镇双溪村落实公益性岗位人员3人,负责管护高标准农田300亩)。在南天门管委会长石、千秋社区试点推行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保险,管护面积3500亩。 (3)落实管护资金。利用上级下达平昌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专项资金,在确保符合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前提下,对已建高标准农田的乡镇,结合项目投资比例,合理安排管护资金。同时,将高标准农田管护纳入镇级预算和村级集体经济使用项目,采取多渠道筹措和建立稳定的管护经费投入保障机制,确保高标准农田“建得成、建得牢、管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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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32/2023/11/16/5ef59d3b9536411b866e9b156fba8fc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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