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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汉“七必须”为养殖业保驾护航

时间:2023-11-17 来源: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为确保畜禽养殖安全生产,广汉市农业农村局开展养殖行业安全大整治,督促畜禽养殖场(户)遵守“七必须”规定,保障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生产设施必须安全。畜禽生活、生产用房要安全牢固,电线、电器规范使用并定期检修排除安全隐患。储粪池、污水处理池、沼气池规范建设,设置有限空间标识标牌,进入有限空间必须按要求操作。畜牧机械、消防器材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二是养殖手续必须齐备。新(改、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选址要符合相关规定,完善建前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建成后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按规定建立和保存养殖(防疫)档案。

  三是畜禽购销必须规范。畜禽养殖场在购进前和运输到达落地前做好报备、隔离、驱虫、免疫等工作。出栏前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检点)申报检疫,凭《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出售、运输、屠宰,禁止出售未经检疫、检疫不合格或药物残留超过国家标准的畜禽。

  四是食品安全必须牢记。畜禽养殖业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安全使用规范,科学合理使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养殖全程不使用霉变、有毒有害的饲料及原料,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处理规程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是疫病防控必须抓牢。科学制定免疫程序,按照免疫程序接种疫苗,构建免疫屏障,做好畜禽进场检疫和日常防疫消毒、落实强制免疫计划并建立免疫档案,配合兽医主管部门做好畜禽疫病检测检验和重大疫病控制等工作。

  六是生态环境必须友好。畜禽粪污收集处理利用设施与畜禽养殖规模相匹配,畜禽粪污经规范收集处理后还田利用,建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及时准确记录有关信息,确保畜禽粪污去向明确。

  七是日常管理必须到位。养殖场(户)树立生物安全意识,加强人员、养殖场地和入场物资及周边环境的消毒管理。业主要定期巡查并做好登记,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安全是畜牧业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市农业农村局将不断织密安全网,全力筑牢安全屏障,为人民群众的安全保驾护航。(李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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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32/2023/11/13/00ee132bf81a41b39b85331a9d33ad5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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