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 促进我国种业高质量发展
强国必须强农,强农必先强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现代种业发展和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要下决心把我国种业搞上去,抓紧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从源头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改种子法的决定,建立实质性派生品种(以下简称EDV)制度,并明确EDV制度的实施步骤和办法由国务院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依照本法及有关法律确定。EDV制度是激励育种原始创新的国际通行做法,从源头上解决种子同质化严重问题的重要举措,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助推我国种业高质量发展。
顺应育种技术发展
建立EDV制度
原文链接:http://nyj.nanyang.gov.cn/zcjd/60805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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