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市级农产品加工能力提升项目的通知
各区农业农村局、社会事业局:
根据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为提升我市农产品加工能力,推动乡村产业提档升级,现组织申报2023年市级农产品加工能力提升项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1)申报主体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示范建设主体,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市级及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和村集体等。
(2)申报主体为独立法人,有固定经营场所,运营管理和市场前景良好,具有创新创业精神,带动农民增产增收。
二、支持方向与建设要求
支持开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建设或改善清洗分拣、烘干储藏、冷藏保鲜、杀菌消毒、分级分割、产品包装等初加工设施设备。支持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支持发展预制菜等新型加工业态,开展精深加工关键技术、装备一体化和智能化更新改造。
三、项目资金
项目单体财政补助标准原则上为50万元(含)以下,补助方式为“先建后补”,财政补助资金和项目实施单位配套资金比例不低于1:0.5。事业单位等项目实施单位可不要求项目配套资金。
四、申报材料
1.项目实施方案(区级主管部门盖章);
2.申报单位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如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3.项目申报承诺书;
4.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五、项目申报评审程序
严格按照本通知对项目现场、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区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组织项目申报和审核,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处负责对区级申报项目立项、评审、批复。
六、申报时间
本通知在市农业农村局官网上公示,自公示日起10天内为项目申报期,原则上不得逾期申报。
七、联系方式
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处,郭凯妍,86090591,1037326430@qq.com。
附件:2023年市级农产品加工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27日
附件
2023年市级农产品加工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类别:农产品加工能力提升
申报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盖章):
区级农业农村(林海)部门(盖章) :
申报时间: 年月日
一、实施范围
本项目实施地点
二、实施内容
三、经费预算
(一)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入)资金万元,其中:市级财政补助资金万元,实施单位自筹资金万元。
(二)明细预算
实施内容 | 资 金 来 源 | ||
合 计 | 市级财政 补助资金 | 实施单位 自筹资金 | |
单位:万元
四、实施进度
本项目实施期限为年,时间自年月起至202年月止,实施进度安排如下:
(一)
(二)
(三)
(四)
五、绩效目标
序号 | 绩效目标类型 | 绩效目标名称 | 目标值 |
1 | |||
2 | |||
3 |
六、组织管理
(一)项目组成员(其中明确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组 长:
副组长:
项目联系人:
(二)管理责任人:
七、申报项目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项目申报承诺书
项目申报单位 | 组织机构代码 | ||||
项目名称 | 申报依据 | ||||
项目总投资 | 申请财政资金 | ||||
项目所在地 | 项目 责任人 | 联系 电话 | |||
项目申报单位承诺: 1.本单位近三年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 2.申报的所有材料均依据相关项目申报要求,据实提供。 3.专项资金获批后将按规定使用。 4.项目建设不存在“大棚房”问题和违反耕地保护等相关政策。 5.如违背以上承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同意有关部门将相关失信信息记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严重失信的,同意在相关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项目申报责任人(签名) 单位负责人(签名) (公章) 日期 |
原文链接:http://nync.lyg.gov.cn/lygnyxxw/csdt/content/6a884175-5b97-427e-b1ae-a68fe8e1140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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