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警示信息公示
2023年7月至2023年9月间,山东省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及执法机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1404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进行了检查,并对2179批次养殖水产品进行了检测。现将发现的安全风险隐患警示如下:
一、执法人员发现有5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存在违法使用国家规定禁止使用的药物行为,其中,有2起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侦办。
序号 | 水产养殖单位 | 所在地 | 养殖品种 | 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投入品名称 | 处理结果 |
1 | 威海市福尔水产育苗有限公司 | 威海市文登区泽库镇南岭村 | 海参苗种 | 呋喃唑酮代谢物超标 | 已移交公安机关,正在刑事立案查处中 |
2 | 王岩松养殖场 | 日照市东港区涛雒镇桥东头村 | 大菱鲆 | 恩诺沙星 | 正在立案调查 |
3 | 赵文征养殖场 | 日照市莒县浮来山街道张家泥沟子村 | 乌鳢 | 氯霉素 | 已联合公安机关进行检查,正在对接移交工作 |
4 | 魏阜玉个体养殖户 | 青岛胶州市李哥庄镇李魏屯村 | 鲢鱼鲤鱼 | 地西泮 | 行政罚款3000元(已结案)并无害化处理,检测合格后方可上市 |
5 | 山东马山湖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济南市长清区崮头水库 | 鲤鱼 | 地西泮 | 行政罚款12000元(已结案),在休药期内禁止销售 |
二、执法人员没有发现有水产养殖生产单位使用未经批准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的情况。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条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和第十条等规定,将上述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和监督检查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工作联系电话:0531-82976975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10月11日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zwgk/tzgg/gsgg/202310/t20231011_44313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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