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正式推荐对象的公示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农办人〔2023〕19号)要求,经农业农村部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现将我省初审通过的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正式推荐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日至12月7日。
公示期间,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向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反映,联系电话:020-37288308、37288080。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11月20日
相关附件:附件1:广东省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正式推荐对象名单.pdf
附件2:广东省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正式推荐对象先进事迹.pdf
原文链接:http://dara.gd.gov.cn/tzgg2272/content/post_42932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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