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抓好豇豆科学安全用药若干措施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3〕121号)
时间:2023-12-0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
为扎实推进质量兴农,强化豇豆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豇豆市场秩序稳定,切实把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治理好,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桂农厅发〔2021〕78号)相关要求,我厅制定了《抓好豇豆科学安全用药若干措施》,请认真组织实施。
联系人:李浦东,联系电话:0771-5855956。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3年7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xgk/jcxxgk/wjzl/gntbf/t1725280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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