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农业农村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正式推荐对象的公示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评选全国农业农村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135号)要求,经过自下而上逐级推选,严格审核层层把关,全国评选办反馈了我省初审通过的全国农业农村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正式推荐对象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2月13日至2月17日。
公示期间,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向省评选推荐办反映,联系电话:0851-85289260。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2月13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guizhou.gov.cn/zwgk/xxgkml/djrs/rsgz/202302/t20230213_782033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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