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一批自治区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认定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第一批自治区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新农规划函〔2023〕960号)要求,经产业园所在地人民政府申请、地(州)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审核推荐,农业农村厅、财政厅经书面评估、实地核查、会议审定等程序,拟将10个产业园认定为第一批自治区级现代农业产业园。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1月13—15日(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方式实名(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向农业农村厅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并将证明材料发送至xjnyncfzghc@163.com。
联系方式:0991-2857873
附件:第一批自治区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认定名单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财政厅
2023年11月13日
附件
第一批自治区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认定名单
1.喀什地区巴楚县现代农业产业园
2.巴州尉犁县现代农业产业园
3.塔城地区额敏县现代农业产业园
4.喀什地区叶城县现代农业产业园
5.博州精河县现代农业产业园
6.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现代农业产业园
7.和田地区策勒县现代农业产业园
8.伊犁州尼勒克县现代农业产业园
9.伊犁州昭苏县现代农业产业园
10.阿克苏地区温宿县现代农业产业园
原文链接:http://nynct.xinjiang.gov.cn/xjnynct/c113605/202311/304d3cac146343f8bf1de8f647f3988a.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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