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2年度大石桥市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市级复验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2022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科〔2022〕64号),大石桥市被确定为2022年地膜科学回收试点项目县,试点推广全生物可降解地膜。按照《大石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石桥市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大石桥市2022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自查验收报告》,大石桥市共完成试点推广全生物可降解地膜面积0.69832万亩,应支付中央财政资金41.8992万元。
营口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地膜科学回收试点项目市级复验工作的通知》,确定了市级复验工作内容,并成立了以局分管领导为组长,以第三方技术人员为成员的2022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复验工作小组,对大石桥市进行复验,目前,复验已经完成。现将复验结果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至12月19日,共计5天。公示期间,有异议的,请拨打0417-2888742进行举报,举报内容要真实准确。
附件1:大石桥市2022年度全生物降解地膜落实台账
附件2:关于开展2022年地膜科学回收试点项目市级复验工作验收报告
营口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nyncj.yingkou.gov.cn/002/20231215/99f4e63c-c8b6-435f-bc7f-1772c708b63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致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于天...2020-08-24
- 致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王...2020-07-02
- 致中共牡丹江市委马志勇书...2020-05-22
- 致廊坊市公安局赵晋进局长...2020-07-29
- 2021年农村双女户补贴...2021-04-29
- 致青岛市崂山区纪检委刘文...2020-05-25
- 公安部通知:严禁警察直接...2021-02-01
- 致忻州市忻府区民政局张炳...2020-07-02
- 致沈阳铁西区人民政府郭忠...2020-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