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川:打击非法捕捞 开展增殖放流
2023年,北川先后在平通河北川段查获赖某某、杨某某在裂腹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使用电鱼方式非法捕捞渔获物4106.9g;在通口河干河子河段查获陈某某使用电鱼方式非法捕捞渔获物605.5g;在都贯河流域陈家坝段查获谢某甲、谢某乙、周某某等人使用禁用工具非法捕捞渔获物315.2g。被查获后,通过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绵阳北川生态环境局等工作人员耐心释法说理,涉嫌非法捕捞人员深刻认识长江“十年禁渔”的重要性,使用禁用方法、禁用工具捕捞对水生生态环境的破坏和影响,主动接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责任。
12月15日,在北川县农业农村局、县综合执法局、绵阳北川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联合监督下开展“非法捕捞损生态、增殖放流弥过错”生态修复放流行动。涉嫌非法捕捞人员将购买的重口裂腹鱼苗(8-10CM)共计12250尾在通口河(北川老县城段)放生。此次行动是践行长江“十年禁渔”,打击使用禁用工具、禁用方法等非法捕捞,积极履行生态赔偿,促进社会综合治理的一次生动实践。
下一步,北川县农业农村局将持续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打好长江流域“十年禁渔”持久战,充分利用网格员、宣传展板等方式强化政策宣传,加大巡河力度,开展“以案释法”活动,提升群众对非法捕捞的认识,积极参与到长江流域“十年禁渔”队伍中来。
原文链接:http://nyncj.my.gov.cn/zwdt/xsqyq/438053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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