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召开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宣贯会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海洋环境保护法》)将于2024年1月1日正式施行。为推动新法有效贯彻实施,近日,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组织召开《海洋环境保护法》宣贯会,滨海湾新区生态环境局、虎门镇生态环境分局、沙角ABC电厂等8个单位相关负责人共20人参加会议。
会上,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对新修订《海洋环境保护法》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所包含的法律关系、修订背景、制度内涵、新旧条款对比和不同主体落实责任等作了重点解读;对涉海工程污染防治、海洋倾废管理、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海域排污许可管理、海洋垃圾污染防治等方面作了重点剖析。同时,执法人员对参会人员关于当前海域使用、环境保护、海洋工程等问题进行答疑解惑,提升与会人员对新法的熟悉程度,做到“知其然,并知其所以然”,用专业的态度履职。
修订后的《海洋环境保护法》坚持陆海统筹、区域联动,全面加强海洋环境污染防治和海洋生态保护,强化海洋环境监督管理,亮点纷呈,有许多制度创新和务实管用的举措。下来,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将不断加强对新法的宣传普及并认真贯彻执行,用法律武器、法治力量保护辖区海洋生态环境,助力交椅湾建设美丽海湾,助推海洋生态文明建设。
来源: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
原文链接:http://nyncj.dg.gov.cn/zfxxgkml/qt/gzdt/content/post_413050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致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于天...2020-08-24
- 致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王...2020-07-02
- 致中共牡丹江市委马志勇书...2020-05-22
- 致廊坊市公安局赵晋进局长...2020-07-29
- 2021年农村双女户补贴...2021-04-29
- 致青岛市崂山区纪检委刘文...2020-05-25
- 公安部通知:严禁警察直接...2021-02-01
- 致忻州市忻府区民政局张炳...2020-07-02
- 致沈阳铁西区人民政府郭忠...2020-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