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粤财农〔2022〕181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市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以下简称“中央衔接资金”)621万元,此项资金主要用于对我市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来粤就业进行专项补助。现将我市2023年中央衔接资金项目完成情况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
一、资金使用情况
我市2023年中央衔接资金共621万元,按照东西部劳务协作任务数和外省脱贫人口在各镇街就业跟踪服务人数的比例分解到我市22个镇街及火炬开发区、翠亨新区,专项用于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跨省就业相关支出。截至2023年8月31日,我市2023年中央衔接资金支出621万元,支出率为100%,全市22个镇街及火炬开发区、翠亨新区均已全部支出完毕(支出进度详见附件)。
2023年中央衔接资金主要用于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跨省就业相关支出,包括:1、用于奖励吸纳外省脱贫人口稳岗就业的在粤企业,及外省脱贫人口来粤务工就业补贴、岗位补贴、社保补贴、一次性交通补助、稳岗转岗拓岗培训、特殊困难生活补助等方面;2、用于劳务机构开展跨省就业脱贫人口招工、宣传、培训等方面,提高劳务机构转移外省脱贫人口劳动力来粤务工的积极性。
二、资金项目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截至8月底,我市2023年中央衔接资金621万元已支出完毕。全市吸纳外省脱贫人口来粤就业人数为1242人,其中火炬区开发区组团406人,涉及11个省(甘肃、广西、贵州、河南、湖北、湖南、江西、陕西、四川、云南、重庆);小榄组团524人,涉及1个省(贵州);东区组团312人,涉及13个省(安徽、广西、贵州、海南、河北、河南、湖北、湖南、江西、陕西、四川、云南、重庆)。鉴于脱贫人口身份信息涉及个人隐私,不便附上具体人员名单。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采取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我局反映。
公示期:2023年12月25日-31日
联系电话:88221986
附件: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支出进度汇总表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25日
附件下载: 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支出进度汇总表.xlsx
原文链接:http://nync.zs.gov.cn/nync/xczx/content/post_23575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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