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法制在线

沛县积极开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宣贯活动

时间:2024-01-09 来源:徐州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近日,沛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积极开展《条例》宣贯活动,为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依法使用和监管,提供安全、规范保障,有力维护航空安全、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

  一是强化学习。组织农业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条例》的立法精神、基本原则和条款,熟练掌握涉及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定义和执法监管重点。二是强化宣传。通过广播、电视、多媒体等形式宣传《条例》,有效提高知晓率。组织农业执法人员深入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销售企业和所有者使用场所,发放印制的《条例》《植保无人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等相关资料,现场重点讲解《条例》涉及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条款以及相关法律责任,督促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销售者和所有者做好《条例》的学习,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开展经营和服务活动,确保农业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甄星)

  

  

  附件下载:


原文链接:http://nyncj.xz.gov.cn/zt/012005/012005001/20240108/dedde041-8057-41af-873b-857d261daaf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农民工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农民工资讯网 nmgzx.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39793号-4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61082293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 :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