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省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名单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在全省组织开展了2023年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申报工作。经县级申报、市级遴选、省级评审、网站公示等程序,确定泗县等11个县(市、区)为2023年省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单位。同意各市申报并经核查核实的有关镇(乡)、村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具体工作由各市组织开展。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推进“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集中力量多做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以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实效,为全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探索经验、趟出新路。
附件:2023年省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名单
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27日
附件
2023年省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名单
(共11个,排名不分先后)
| 序号 | 市 | 县(市、区) |
| 1 | 宿州市 | 泗 县 |
| 2 | 阜阳市 | 界首市 |
| 3 | 六安市 | 霍山县 |
| 4 | 淮南市 | 凤台县 |
| 5 | 淮北市 | 相山区 |
| 6 | 马鞍山市 | 和 县 |
| 7 | 铜陵市 | 枞阳县 |
| 8 | 芜湖市 | 南陵县 |
| 9 | 池州市 | 贵池区 |
| 10 | 蚌埠市 | 五河县 |
| 11 | 滁州市 | 南谯区 |
原文下载:皖农发〔2023〕32号--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省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名单的通知.pdf
原文链接:http://nync.ah.gov.cn/snzx/tzgg/570449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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