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十批江苏省园艺作物标准园认定名单的通知
苏农便〔2023〕416号
有关设区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江苏省园艺作物标准园验收办法》(苏农规〔2020〕4号)要求,园艺作物标准园建设单位经市级验收与省级复核,认定溧阳市江南一叶茶场等14家单位为第十批“江苏省园艺作物标准园”(附件),现予以公布。
各地要切实发挥园艺作物标准园引领作用,科学统筹资源要素,按照 “三品一标”要求,以稳产保供和满足市场多样化、优质化需求为导向,示范推广一批区域优良品种,集成应用绿色技术模式,强化全程质量管理与品牌建设,创新经营体制机制,不断提升园艺作物标准园建设水平。要严格规范开展标准园建设管理,对不具备建设条件的单位及时退出标准园名录,保证标准园建设质量。要及时凝练、总结标准园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强化宣传推介,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第十批江苏省园艺作物标准园认定名单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12月21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jiangsu.gov.cn/art/2023/12/22/art_11977_111072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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