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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通辽市农牧局党组关于六届市委第三轮常规、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02-02 来源:通辽市农牧局 作者:佚名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20日至12月11日,六届市委第三轮巡察第四巡察组对通辽市农牧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2年10月至11月,六届市委第三轮巡察第四巡察组对市农牧局党组开展了专项巡察。2023年3月3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农牧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市农牧局党组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党的领导。从讲政治的高度,提高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对反馈的问题深刻反思、查找原因,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坚持行动快、高标准、严要求,以落实整改的实际行动和成效诠释对党忠诚。

  (二)强化政治担当,落实主体责任。坚持以下看上找症结、以上率下抓整改,局党组承担反馈意见整改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成员主动认领分管领域存在的问题,强化自觉意识和责任担当,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带头逐条逐项整改,做到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

  (三)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认真研究、逐条细化,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单位,明确整改时间表和路线图。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对需要一段时间解决的明确整改时限,多打提前量,保证限时完成;对确需长期跟踪整改落实的,紧盯不放、持之以恒、一抓到底。

  (四)解决存在问题,推动工作开展。把整改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抓住重点、统筹兼顾,切实把巡察工作作为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契机,作为改进干部队伍作风的有力抓手,更加有力地推动农牧业和农村牧区各项工作开展。

  二、第三轮常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坚决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一是将中央一号文件、三级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坚持“第一议题”制度,深化理论武装,引导全系统党员干部准确把握“三农”工作的使命任务。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形成9篇高质量调研文章,为市委政府制定决策提供依据。二是制定了通辽市《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部门,推动全市三农工作落实。三是制定了《通辽市“十四五”时期加快建设现代化农牧业发展思路和举措》,加快推进现代化农牧业建设步伐。

  2.强化政治建设,充分发挥局党组政治功能。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确保各项工作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二是提高政治站位,把粮食安全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力推进。印发了《通辽市玉米密植高产精准调控(节水增粮)行动方案》,带动全市实现玉米平均亩增产100斤以上,2023年完成粮播面积2197万亩。三是加大黑土地保护力度。2023年实施黑土地保护性耕作项目133万亩,落实补贴资金5393万元,制定了《通辽市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25年)》,形成“在保护中利用、利用中建设、建设中提升”的黑土地保护利用的良性循环。四是积极配合开展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牵头推动容村貌整体提升,印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村庄清洁行动的通知》,召开村庄清洁行动工作部署会议,压茬推进村庄清洁四季战役,全市清理农村牧区生活垃圾42.49万吨,村内水塘数量1733口,村内沟渠数量4016.4公里,畜禽养殖粪污等农牧业生产废弃物60万吨。扎实推进农村牧区问题户厕整改工作,针对能立行立改的10843户问题户厕已于2022年底完成整改,整改率67.52%。其余按要求分年度整改,2023年整改任务4901户,截止2023年底已全部完成整改,整改率100%。

  3.发挥核心职能作用,落实“三农三牧”重点工作。一是进一步调整优化种植业结构。全市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完成播种24.25万亩,完成任务数的101%,共涉及59个乡镇、420个嘎查村,新型经营主体76个。2023年大豆种植面积59.5万亩,较上年增加7.3万亩。印发了《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方案》,逐步提高技术到位率。二是持续抓好畜牧产业高质量发展。起草制定了《2023年通辽市推动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深度育肥数量已达31.45万头,完成年度任务的104.8%。全市建设改造育肥牛养殖小区、育肥牛养殖场30个以上,盘活闲置育肥牛养殖场10个。制定印发了《2023年度通辽市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特色指标考核细则》,库伦蒙阜食品、扎旗罕山肉业、开发区金道肉业项目均已竣工投产,元一集团已完成对哈林肉业收购,产能正逐步提升,截至2023年12月末,全市屠宰肉牛61418头,同比增长46.47%。开展了第三次全国畜禽资源普查,共普查羊种类19个,全市共普查羊501.6万只,完成了中国美利奴羊(科尔沁型)系统调查和性能测定相关工作,形成了《中国美利奴羊(内蒙古科尔沁型)遗传资源调查报告》上报自治区,全市现存栏中国美利奴羊(科尔沁型)854只。已完成种羊场圈舍改造,草料库建设,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5名。三是大力发展设施农业,提高“菜篮子”保供能力。印发了《2023年通辽市设施农业发展行动计划》,落实建设任务,新增设施农业面积0.48万亩,设施农业总面积达到3.42万亩。

  4.增强夯基础、强基层责任意识,指导农村牧区可持续发展。一是将科技推广、试验示范等项目资金、政策扶持向苏木乡镇重点倾斜,鼓励基层人才牵头建基地、搞实验、做示范,把基层农牧业人才首先培养成实用技术人才。二是加大高素质农牧民培训力度,印发了《2023年通辽市农牧业科技培训工作实施方案》《通辽市2023年高素质农牧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全市高素质农牧民培育人数已达到21516人,占全市从事农业生产人数的6.2%。三是规划指导农牧业产业化发展,充分发挥产业园科技引领和支撑作用。四是大力培育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印发了《通辽市2023年推进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工作方案》(通农牧发〔2023〕128号),成立了工作专班,印发了《关于推荐2023年市级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通知》(通农牧发〔2023〕26号),组织专家开展实地评审工作。成功创建国家级农牧民合作社示范社、自治区级示范社、市级示范社、旗县级示范社。截止2023年底,除科尔沁区、库伦旗因项目资金支付率低导致42个项目无主体申报外,其余项目全部落实主体。

  5.落实职能职责,充分发挥机构改革效能。一是厘清科尔沁肉牛种业公司和肉牛产业博览园权属关系,做到事企分开。二是完成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按照市委、市政府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要求,签订进厅事项授权委托书,将所有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审批事项均委托通辽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受理,实现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结果送达等全流程、全环节在厅内办理,做到事项进驻大厅到位,审批授权窗口到位。

  6.增强风险防范化解意识,加强环境安全隐患防范。一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了“三审”制度,对意识形态阵地进行网格化管理。二是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走深走实,将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及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办法列入中心组计划深入学习,切实提高民族工作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强农村牧区面源污染防控。在开鲁县实施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完成了10万亩0.015mm加厚地膜的推广任务。市县两级农牧部门建立了废旧地膜离田与耕地地力补贴相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春播前地膜离田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地膜离田等几项重点工作督促检查的通知》等文件,督促废旧地膜离田。印发了《2022年通辽市农业资源环境保护项目实施方案》,全市共设置农田地膜残留长期定位监测点29个,掌握农田土壤地膜残留情况。印制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通辽市农用地膜污染防治条例》宣传单、录制播放“三分钟农视”短视频等方式,广泛开展地膜污染防治宣传活动。四是进一步提高养殖业环保设施利用率。印发《关于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情况的通报》(通农牧发〔2023〕132号),完善项目移交和使用制度,敦促旗县农牧部门与嘎查村或企业签订项目移交手续,确保项目建一处、成一处、用一处,督促各项目旗县支付项目资金1.16亿元、支付率提高32个百分点。五是扎实开展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2023年开展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面上调查技术培训和数据审核培训,完成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面上调查和数据填报审核工作。印发了《通辽市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质量控制工作方案》,加强普查数据质量控制。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7.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局党组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落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一是召开党风廉政专题党组会议、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党组(扩大)会议,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分析研判机关政治生态。二是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监管。开展“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坚决防止“三多三少三慢”问题;加强机关廉洁文化建设,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定期开展廉政谈话活动和日常纪律检查,健全完善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筑牢党员干部廉洁自律防线。

  8.增强依法行政意识,规范资金资产管理。加强机关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研究制定了《通辽市农牧局往来款管理制度》,对局机关往来款及非税收入进一步加强管理,严格执行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制定了《通辽市农牧局机关资产管理制度(试行)》,开展局机关固定资产大排查,形成了《固定资产管理台账》,进行动态管理。指导局属二级单位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办法》,规范内部财务行为。

  9.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局党组成员坚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纪律,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把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的要求落到实处。加强制度建设和执行,紧盯领导干部、重点岗位人员等“关键少数”和年轻干部,分层级开展廉政谈话,层层传导压力,做到警钟长鸣、提醒常在,深化纠治“四风”突出问题,防止和纠正工作中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关于建设商用楼和“肉牛文化产业博览园”项目债务化解问题,已按照市政府2023年第16次常务会议要求,全力整改有效化解。

  10.主动担当尽责,增强为民服务意识。一是对农牧业专项资金加强监管,督促各旗县市区新增支付农牧业项目资金6亿元、支付率提高近7个百分点。二是完成高标准农田“问题井”整改工作,市政府已批准销号。已完成对各旗县排查整改工作开展巡护督导,完成对2019年以来实施的项目再次开展质量排查整改百日攻坚行动。配合市政府起草了《通辽市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办法》。三是积极解决原市农牧业培训中心和原市早繁鱼种试验场职工“五险一金”问题,正协调市财政局进行解决。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1.充分发挥党组政治引领作用。一是明确党建工作由一名党组成员分管,强化局党组对党建工作的领导。二是中心组深入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章程》、《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内容,制定了《民主生活会制度》,着力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

  12.加强干部管理制度执行。一是建立了干部交流制度,对任同一职务超10年以上的科级干部进行了调整,调整完成后对全系统进行了全面自查,坚决杜绝此类问题。二是制定了《市直农牧系统编处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对全系统自聘人员进行清理规范,清退违规自聘人员。对全系统工作力量不足情况进行调研摸底,将聘用人员纳入机构编制及实名制网络管理系统,进行实名管理。

  13.进一步夯实党建工作基础。一是规范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中心组学习了《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系统党委下发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市直农牧系统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会议的通知》,并指导二级单位党组织严格按照述职评议工作要求开展工作。二是规范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程序,各级党组织先后组织党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严格按照组织程序开展换届选举工作。组织开展1次换届选举实操培训,提高党内选举质量。三是加强工作指导。向各级党组织下发了《关于对市直农牧系统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常态化指导调度的通知》,每季度进行检查指导。

  (四)巡察整改责任落实方面

  14.坚决落实五届市委第七轮巡察整改责任要求。局机关研究制定了《通辽市农牧局往来款管理办法》,收回局机关往来款及非税收入往来款。3家二级单位修订了《财务管理办法》,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深度清理往业账款。2家二级单位成立整改专项工作小组,制定了一次性或分次偿还的还款计划,限期清偿。2家二级单位对挂账账款按规定完成处理。

  15.坚决落实环保督察整改责任要求。对国家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资金和秸杆利用项目资金到位率较低的各项目旗县进行通报,并督促相关项目旗县尽快支付项目资金。2019年以来整县推进项目资金拨付率由15.76%上升至48.23%。

  三、第三轮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加强“沉淀资金大起底”自查整改力度,积极处置沉淀资金

  1.局属二级单位嘎达苏种畜繁育中心对历史挂账26.21万元具体情况进行了说明,市财政批复此款为2022年初预算,明确不属于沉淀资金。

  2.局属二级单位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积极解决历史挂账问题。明确中心主任为责任领导,派专人进一步核实原始凭证和账目明细,通过中心“三重一大”会议研究,决定将6.77万元往来款余额资金全部上缴市财政局国库。

  (二)解决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资金被挤占挪用问题,完善项目建后管护体系,更换部分损毁严重设施

  3.解决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被挤占挪用问题。已支付资金22.5亿元,支付率84.29%。2022年开始已开设专户,专款专用。

  4.按要求落实市本级及旗县市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配套资

  金。市农牧局已向市财政局申请2019—2022年配套资金,等待市级财政部门落实。旗县农牧部门已向财政部门申请2019—2022年旗级配套资金,正等待旗级财政部门落实,已完成整改。

  5.解决施工单位垫资施工、拖欠工程款问题。高标准农田建设已支付资金22.5亿元,支付率84.29%,支付累计增加1.4亿元。2022年开始已开设专户,专款专用,在建项目均按工程进度足额支付款项,已完成整改。

  6.修复部分机电井,提高使用效率。市农牧局牵头编制了《通辽市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办法》,并已由通辽市政府印发。已按照整改要求完成整改,市级复验已完成,销号申请已获市政府审批。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用力抓好整改成果巩固提升。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进一步强化权力制约,建立了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固化整改工作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增强对各项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和整体合力,进一步团结引领党员干部职工时时事事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更加坚定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定不移抓好系统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结合主题教育的开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定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严格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整顿软弱涣散党支部,提升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加强群团组织建设,筑牢基层战斗堡垒。严格落实党中央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要求,不断增强紧迫感和政治自觉,在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中,将纠治和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持续推动党风政风社会风气向上向好。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继续深化警示教育,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通过抓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升能力水平,打造一支“愿作为、能作为、善作为”的干部队伍。

  (三)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扎实推动农牧业农村牧区高质量发展。以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激励全局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进一步发扬优良工作作风、保持奋发有为精神状态,以实际行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教育实践两手抓、两促进,全面落实好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的重大战略决策,坚决扛起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锚定玉米、肉牛“双轮驱动”,做大做强优势产业集群,在推动农牧业高质量发展上持续发力,谋划推进现代农牧业强市建设,不断开创全市农牧业农村牧区工作新局面,奋力谱写全市“三农”发展新篇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266073;邮政信箱:内蒙古通辽市农牧局;电子邮箱:tlsnmjdb@163.com。也可以向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农牧局纪检监察组反映,联系电话:0475-8415318。

  通辽市农牧局党组

  2024年1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nmj.tongliao.gov.cn/nmyj/tzgg/2024-01/29/content_c28773004c8f41bb847c0bbf184ed9cc.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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