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湘西州农林产业领军人才工作室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湘西职院、州林业局、州农业农村局系统各单位:
根据《湘西自治州领军人才工作室支持管理办法》(州人才发〔2023〕2号),我局制定了《湘西州农林产业领军人才工作室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人事科:蔡沂希,0743-2128018。
中共湘西自治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湘西自治州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9日
湘西州农林产业领军人才工作室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人才强州战略,贯彻落实州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加大我州农林领域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农林产业建设力度,充分发挥农林领军人才的示范、带动作用,助力乡村振兴,根据《湘西自治州领军人才工作室支持管理办法》(州人才发〔2023〕2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申报条件
申报工作室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领衔人基本条件:每个工作室由1名领军人才领衔。热爱农林工作,具有求真务实和奉献精神,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良好的学术造诣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乐于奉献,热心人才培养工作,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指导和创新能力,身体健康且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历届农林领域“武陵人才”;
2.“西部之光”访问学者;
3.县级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州级具有正高级职称;
4.获得国家、省级表彰的农林领域贡献奖项,如农林牧渔业丰收奖等;
(二)团队成员基本条件:具有合理的职称和年龄结构,聚焦州内农林特色产业,具有领衔性和辐射带动作用,鼓励跨部门、跨专业组合,覆盖全产业链。每个工作室原则上必须有10名骨干人才和后备人才作为重点培养对象,特殊情况经报告申请可降低至5名,优先考虑湘西州引进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并具备以下条件:
1.45周岁以下,在农林领域具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的中青年一线专业人才;
2.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工作作风和团队精神;
3.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较扎实的业务功底,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创新创造能力,能够承担相应的职责任务;
4.工作室科研项目或培训技能与依托单位主营业务密切相关。
(三)依托单位基本条件:在湘西州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能够为领军人才工作室提供固定的、符合实际需要的工作场所;能够按要求提供配套资金,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能够为工作室开展工作与活动提供便利,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依托单位为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其科研能力在州内处于领先地位。
2.依托单位为企业的,需为省级(含)以上农林产业化龙头企业,且上年度年产值达1000万元以上。
3.依托单位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必须为国家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且上年度年产值达到300万元以上。
4.依托单位为产业示范基地(示范园)的,产业示范基地(示范园)总面积500亩以上,上年度年产值达到1000万元以上。
正式建立工作室后,依托单位需按财政补助金额1:1安排配套资金。
二、评定程序
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民主评选、择优考核的方式进行。
(一)项目申报。2023年11月30日前申报人联合依托单位填报《湘西州农林产业领军人才工作室申报表》《湘西州农林产业领军人才工作室建设方案》,明确工作室的工作规划,课题研究、技术攻关、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培养等目标任务,措施及资金运用、管理制度等内容,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申报人所在单位,所在单位审核后分别报属地县市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州直单位报主管局。
(二)审核推荐。属地县市农业农村局、林业局会同县市委人才办负责对申报对象进行资格初审,审核通过后于2023年12月8日前报送州农业农村局。州农业农村局负责对申报对象进行资格条件复审,确定入围专家评审环节对象。申请者需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实填写。领衔人为“武陵人才”的,可免予对其开展领衔人资格审查,直接审查其他条件。
(三)专家评审。州农业农村局负责组建项目评审委员会,制定评审方案,报州委人才办同意后,对入围对象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研究提出考察名单。
(四)考察认定。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实地考察,并根据考察结果提出入选建议名单,经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负责同志审定后,形成拟入选名单。
(五)公示。对拟入选对象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州农业农村局会同州委人才办对公示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发文认定。
(六)签订协议书。工作室经认定后,州农业农村局与领衔人、依托单位签订《湘西州农林产业领军人才工作室协议书》,从课题项目研究成果、产学研协同创新、培养后备骨干人才、开展农村科技服务等方面明确工作室的量化目标、质量评估、保障措施,三方协议书须向州委人才办备案,并作为日常管理、年度考核、期满评估验收的重要依据。
三、培养名额及政策
本届“湘西州农林产业领军人才工作室”培养总数为7个,培养周期为3年,具体要求如下:
1.已获农林项目10万元以上、人才项目5万元以上支持,仍在支持期内的原则上不重复支持,原则上同一家依托单位名额最多不超过1个。
2.资金支持。工作室的总资金支持为30万元,正式授牌后发放10万元启动资金,期中年度、期满考核合格后分别发放10万元。资助资金拨付到工作室依托单位,资金的安排使用由工作室领衔人负责,需严格按照《湘西自治州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州农业农村局根据经费适用范围和有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对其进行监督。
3.其他未列明管理事项按照《湘西自治州领军人才工作室管理办法》(州人才发〔2023〕2号)中相关规定执行。
四、时间安排
1.项目申报:2023年11月30日前
2.审核推荐、评审研究:2023年12月31日前
3.考察认定、公示、签订协议书:2023年1月31日前
4.授牌并启动工作:2024年2月
原文链接:http://nyncj.xxz.gov.cn/zwgk_168/fdzdgknr/tzgg/202311/t20231115_20967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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