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及省、市工作要求,按照《法治中山建设规划(2022—2025年)》《中山市2023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确定的目标任务,以农业农村各项工作为抓手,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成功承办2023年全国农业农村法治论坛,农村学法用法宣传视频被农业农村部评为优秀短视频,1宗案卷入选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稳粮保供”典型案例,多宗行政处罚案卷被省农业农村厅评为全省优秀案卷,法治建设工作获省农业农村厅表扬。
一、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坚持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
1.持续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邀请市委党校陈卫林副教授作《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篇章、《中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等文件。在局机关办公场所建有法治长廊,专题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厚植法治文化。
2.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书记、局长积极履行法治建设领导职责,每半年听取一次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对合同法制审核、罚没物品处置、违法线索移交等重要法治工作进行部署推进,推动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带头包办化解信访事项,带头领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并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会议、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审议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等法治工作。
3.加强法治建设整体谋划统筹。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法治中山建设规划(2022-2025年)》以及年度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印发《中山市2023年乡村治理工作要点》《中山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普法工作计划》《中山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2023年中山市农资打假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就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进行部署推进。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推进重点领域立法。积极发挥立法的引领作用,围绕促进中山预制菜产业发展,制定《中山市特色预制菜(草案)起草工作方案》,加强调研论证,高质量完成《中山市特色预制菜促进办法(草案)》起草工作。
2.完善“百千万工程”政策体系。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百千万工程”具体部署以及市委强镇兴村“1388”行动,加快配套完善“百千万工程”配套政策,出台《中山市推动乡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中山市意向供地农业产业项目准入指导意见》《中山市乡村产业振兴行动实施方案》《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农技服务“轻骑兵”乡村行工作方案》等政策文件19份,加强对镇街农业农村工作的统筹指导及扶持,为实施“百千万工程”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3.加强规范性文件配套。将出台的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并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的4份文件,纳入规范性文件管理范围,严格落实公开征求意见、公平竞争审查、集体审议等程序,促进依法、科学、规范出台政策文件。配合开展2023年全市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共清查文件40份,废止部门规范性文件3份,并对3份由我局牵头实施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提出废止建议。
4.健全法治建设工作制度。出台《中山市农业农村局重大复杂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办法》《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合同法制审核工作制度(试行)》《中山市农业农村局执法领域违法线索移送制度(试行)》等工作制度,促进重点法治建设工作实现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印发《2023年中山市农资打假保春耕“春雷”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2023年中山市农资打假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加大对农资打假保春耕、生猪私屠滥宰、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共立案查处违法行为17宗(办结15宗)。中山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组织开展“亮剑2023”“靖海2023”等系列专项执法行动等,立案查处违法行为48宗(办结42宗)。
2.创新执法方式。推进实施“综合查一次”以及“联合查”,5项事项实行跨部门“综合查”“联合查”,减少对市场经营主体的干扰。深化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出台《中山市农业领域行政执法从轻处罚清单和免予行政强制清单》,将9种事项情形纳入从轻行政处罚清单,2种事项情形纳入免强制清单,努力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探索推行“非现场监管执法”,采用非现场执法方式检查生产经营主体4家次。
3.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公开行政许可数据3204条(含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数据490条)、行政处罚数据72条(含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55条)、行政征收数据479条、行政检查数据164条(含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81条);行政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现场勘验、询问等重要环节全过程音像记录;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全部经法制审核。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不规范专项整治,公开向社会征集行政执法不规范问题线索,没有收到问题线索。开展内部案卷评查,共评查案卷19宗。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
1.分级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深化审批制度改革,5个事项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6个事项纳入全省“一照通行”试点范围,10个事项实行“一件事”证照联办。
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情况调整“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定2023年“双随机”抽查计划21项,全年共开展双随机抽查194次。推动“追溯+信用”融合监管,依托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建立健全农安信用体系,对规模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信用分级评价,激励企业主体做好信用管理,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3.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全面落实“首问负责制”“无差别全科受理”“一次性告知补齐补正”“AB岗”等工作制度,不断提升行政审批服务质量,全年共办理行政许可2699宗,全部实现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就近办。
(五)提升农业农村普法工作实效
1.持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能力。制定2023年度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举办民法典、保密法、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等法治教育培训班,累计培训干部职工650余人次,持续提高干部队伍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加强对镇街农业执法人员的执法培训指导,举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植物检疫、农药监管等专题培训,制作发放《水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行政处罚文书制作指引》等执法指导资料,执法人员下沉镇街开展“手把手”“面对面”指导40多次,进一步提升镇街农业执法水平。举办15期乡村振兴大讲堂,共培训镇村干部超过2400人次。
2.抓好重要节点普法宣传。制定《中山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普法工作计划》,明确全年普法任务、具体工作措施、普法对象、时间节点、责任科室等事项,确保全年普法工作有重点有步骤开展。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国家安全日、“农民丰收节”法治宣传等专题普法活动,累计在全市开展宣传活动70余场,参与人数3000余人,派发宣传资料5000余份。
3.树典型立标杆。积极开展乡村治理示范村创建,大力推动积分制、清单制等务实管用乡村治理方式,全市222个涉农村居93个运用“积分制”推动乡村治理,占比41.8%,177个村居运用“清单制”,占比79.7%,板芙镇里溪村、五桂山街道南桥村成功创建国家级乡村治理示范村。大力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2023年度新增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80户,全市超过80%的村(社区)有示范户。
(六)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积极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0件(主办7件、会办23件),办理政协提案34件(主办14件、会办20件),积极回应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注,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
2.依法配合司法监督。依法规范办理行政应诉案件21宗(其中14宗代市政府、市府办应诉)、民事诉讼案件5宗,全部按规定配合做好答辩及庭审工作,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严格落实《中山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会议纪要》的要求,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全部由负责人出庭应诉。
3.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政务网站和“中山农业农村”微信公众号为主平台,全年通过政务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885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559篇,包含部门重点工作、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依法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全年累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7件,其中62个申请件已办结,另有5宗结转至2024年继续办理,答复率、答复及时率均达到100%,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3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法治宣传教育开展得不够深入,法治建设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等等。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全面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确保农业农村法治建设正确方向。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发挥第一责任人想在前、干在前、冲在前的先锋作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努力使尊崇法治、践行法治在“三农”干部队伍中蔚然成风。
(二)全面提升领导干部依法执政能力。落实落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重点法律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组“第一议题”学习清单,每年至少举办2次法治专题培训。组织干部参加宪法宣誓、旁听庭审等活动,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在法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内外结合强化对重大工作、重点项目的支撑保障。
(三)全面落实各项法治建设工作任务。紧紧围绕《法治中山建设规划(2022—2025年)》和年度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对年度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实行台账管理,细化责任分工、时间节点、目标任务等事项,挂账推进。全面深入推进乡村依法治理,组织开展乡村治理示范村创建和农村学法示范户培育。常态化落实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制度,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探索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继续深化普法实效,持续提高政务服务质量,为法治中山贡献“三农”力量。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nync.zs.gov.cn/zwgk/gzdt/content/post_23691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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