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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动物防疫经费的通知

时间:2024-02-03 来源:中山市农业农村局政务网站 作者:佚名

  各相关镇街农业农村局:

  为切实做好全市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进一步推进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制改革,现提前下达2024年动物防疫经费到镇街,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提前下达的2024年动物防疫经费共236.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7万元、省级资金9万元、市级资金210.8万元。专项用于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兽医实验室建设,配备兽医实验室所需的基本设备、检测仪器设备及耗材,动物防疫相关设施设备配套,动物防疫物资支出,开展动物防疫宣传、人员培训、应急演练等动物防疫相关支出。此项资金待2024年预算年度开始后,由市财政局按程序拨付到相关镇街农业农村局使用。

  二、请相关镇街收到本通知后,将本次下达的资金预算编入2024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支出列入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08病虫害控制”,经济科目根据支出性质和实际用途列支,年终编报支出决算。请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达到既定绩效目标。

  附件:2024年动物防疫经费提前下达安排表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2日

  

  

  (联系人:彭海燕,联系电话:88221361)

  

  

  附件

  2024年动物防疫经费提前下达安排表

  序号

  分配镇街

  分配金额

  (万元)

  项目名称

  功能类科目

  转移性支出功能类科目

  绩效

  目标

  1

  东凤镇

  10

  农业产业发展-动物防疫经费

  [2130108]病虫害控制

  [2300313]农林水

  确保强制免疫病种平均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

  2

  大涌镇

  6

  3

  横栏镇

  21

  4

  三角镇

  6

  5

  三乡镇

  18

  6

  阜沙镇

  5

  7

  沙溪镇

  2

  8

  西区街道

  8

  9

  南区街道

  4

  10

  石岐街道

  7

  11

  坦洲镇

  6

  12

  板芙镇

  10

  13

  黄圃镇

  15

  14

  古镇镇

  6

  15

  神湾镇

  12

  16

  南头镇

  4

  17

  小榄镇

  65.8

  18

  港口镇

  5

  小 计

  210.8

  19

  三乡镇

  9

  动物防疫(中山市本级)

  [2130108]病虫害控制

  [23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

  小 计

  9

  20

  三角镇

  7

  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资金)-中山市

  [2130108]病虫害控制

  [23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

  21

  沙溪镇

  10

  小 计

  17

  合 计

  236.8





  

  


原文链接:http://nync.zs.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23717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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