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站赴太谷区进行液氨冷库使用监督检查
为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遏制事故发生,依据《晋中市农业农村局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中液氨冷库使用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标准,2月5日上午,晋中市农业农村局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中心蔬菜站与太谷区蔬菜站检查组一行五人对我市太谷区金谷农产品批发有限公司涉氨制冷区域液氨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检查组对管道是否泄漏、液氨储存区通风情况、附近火源及明火情况、消防制度及警示、监测报警系统、专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六项内容进行了详细了解和查看,明确春节期间涉氨冷库储存农产品品类,对涉氨区域加强“禁止吸烟、严禁明火”警示提醒和涉氨区域加强通风做了进一步强调,确保春节期间农产品储存及供应安全。
检查组在本次监督检查中未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建议企业逐步更换安全、环保性能更好的制冷剂,要求企业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及时防范各类安全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晋中市农业农村局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中心 蔬菜站
2024年2月5日
原文链接:https://nyncj.sxjz.gov.cn/gzdt/content_492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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