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坚决保障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通知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坚决保障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通知
川农函〔2024〕46号
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
1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新余市渝水区一临街店铺火灾事故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多发连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为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现就坚决保障好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要求再次强调如下。
一、充分认识保障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极端重要性。春节是我国重要传统节日,农产品消费需求旺盛、购销量大,是质量安全风险集中、问题易发的敏感时期。做好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是一项不容有失的政治任务。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把这项工作摆在更加重要位置,有效防范化解风险,牢牢守住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
二、紧而又紧落实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项措施。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N〔2023〕-3566号)、《关于全力保障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通知》(N〔2024〕-196号)安排部署,严之又严落实相关要求,细之又细推进相关工作,对春节期间上市农产品生产基地务必摸排清楚、建立台账,务必每周一巡查、每批一速测,合格方能上市。要督促生产主体制定并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措施,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品种监管,要严格落实乡镇监管员、村级协管员责任,确保责任到位、巡查到位、速测到位、监管到位。农业农村厅将对市县进行飞行检查、暗查暗访,各市(州)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同志要带队深入县、乡镇、村组、生产主体开展检查,坚决防止出现思想麻痹、工作懈怠等问题。
三、严格规范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要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做好值班值守安排,确保一旦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能够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要坚决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把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要指定专人紧盯舆情,负面舆情要立即核实情况,属实的依法查处。要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每周五上午10:00前报送本地区工作落实情况,2月16日12:00前报送工作总结(包括春节期间上市农产品生产基地台账),做到情况每周报、问题随时报。对工作推进不力、行动迟缓、失职渎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1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nyncj.cngy.gov.cn/new/show/202402051007128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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