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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山市2024年珠江春季禁渔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2-29 来源:中山市农业农村局政务网站 作者:佚名

  火炬开发区政务数据和社会事务局,各镇街农业农村局,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

  为进一步保护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广东省2024年珠江春季禁渔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现就我市2024年珠江春季禁渔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街要充分认识天然水域禁渔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保护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原则,严格按照《通知》各项要求,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本地区禁渔期间的组织、协调、实施工作,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及时解决禁渔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珠江禁渔期秩序稳定。要积极协调公安、生态环境、海事、水利、市场监管等多部门参与,分解任务目标,细化管理措施,建立考核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做到人上岸、船靠港、网入库,确保禁渔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禁渔期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禁渔水域范围。

  中山市内所有自然水域(河道)及通江湖泊,主要包括全市内河水域,即小榄水道、鸡鸦水道、洪奇沥水道、横门水道、磨刀门水道及其支流等。入海河口禁渔水域划界如下:

  1.横门水道:以小隐水闸高压线为参照物,向东为海洋水域、向西为内陆水域,具体坐标为:113° 32' 52.419" E,22° 34' 29.621" N。

  2.三宝沥水道,以为三宝沥口参照物,向东南为海洋水域、向西北为内陆水域,具体坐标为:113° 34' 17.605" E,22° 35' 34.926" N。

  3.洪奇沥水道:以南沙港铁路大桥为参照物,向东南为海洋水域、向西北为内陆水域,具体坐标为:113° 27' 0.228" E,22° 43' 22.304" N。

  4.磨刀门水道以珠海大桥为界,向南为海洋水域、向北为内陆水域。

  (二)禁渔时间。

  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三)禁止作业方式。

  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

  (四)其它要求。

  禁渔期间在禁渔水域范围内进行渔业资源调查研究和养殖生产等需要捕捞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规定,经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渔政执法。市海洋综合执法机构要强化责任担当,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全面落实渔政执法行动。要加强与公安、海事、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执法,重点打击非法捕捞、涉渔“三无”船舶以及违规使用禁用渔具、“电、炸、毒”鱼等非法行为。要严格落实《内陆水域生态违法犯罪案件移送暂行规定》,深入推进渔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加大对规模性、团伙化、链条式非法捕捞案件的查处力度,深挖细查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严禁“有案不送”“以罚代刑”。

  (二)加强渔船安全管理。各有关镇街农业农村部门要紧紧依靠当地政府,加强与公安、海事、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联系,认真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共同做好禁渔安全管理工作。要合理划定禁渔渔船停泊区,加强对重点区域和重点渔港检查力度,消除安全隐患。制定预防突发事件应对预案,积极应对突发安全事件。

  (三)落实禁渔渔民生活补助保障政策。各镇街要根据实际,采取积极措施保障禁渔期渔民基本生活。对禁渔期间符合条件的生活确有困难的渔民纳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给予临时救助。

  (四)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我市将在珠江禁渔期间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促进水生生物增殖,改善渔业生态环境。

  (五)加强渔民培训,做好宣传引导。各镇街充分利用禁渔的有利时机,开展形式多样的渔民培训。重点加强对船主、船长和轮机长的培训,增强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意识。同时,大力倡导保护渔业水域生态资源,促进渔民转产转业。结合新型职业渔民培训,开展养殖技术、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等方面的培训,培养一批有技术、懂经营、会管理的新型职业渔民。建立健全非法捕捞有奖举报制度,畅通群众举报途径,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打击非法捕捞行为的良好氛围。各镇街要通过村居电子屏幕、广播、微信、短信、电话等多种形式开展珠江禁渔宣传,宣传标语为“珠江禁渔时间从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止”“保护珠江渔业生态,实施珠江禁渔期制度”。

  四、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请各镇街于3月30日前将有关宣传珠江禁渔的工作视频或照片(相关照片要注明拍摄时间、地点)通过粤政易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渔业管理科李金明处。

  附件:1.关于中山市2024年实行珠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

  2.中山市2024年珠江禁渔期禁渔对象情况表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26日

  

  

  (联系人:李金明,电话:88221262)

  

  附件下载: 1:关于中山市2024年实行珠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docx

  附件下载: 2:中山市2024年珠江禁渔期禁渔对象情况表.xls


原文链接:http://nync.zs.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23772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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